初中支部:
根据学校党总支《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》(校组字〔2017〕7号)以及市教育体育工委近期关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,12月4日,经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,决定开展(12月份)党员活动日暨学习新党章等系列活动。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2017年12月6日(周三)上午7:15
二、活动地点:笃行楼二楼会议室
三、参加人员:初中支部全体党员
四、联系领导:李克陈(党总支纪检委员、副校长)
五、主 持 人:胡 敏(初中支部书记)
六、活动安排:
1.党总支纪检委员、副校长李克陈宣讲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。
2.组织党员参加“党的十九大知识”和“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”知识测试。
七、活动要求:
1.支部及时填报《“三会一课”纪实表》,做好学习记录。
2.要求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
3.支部及时将本次活动的文字报道及图片上传学校网站。
4.支部统一将每名党员“党的十九大知识”和“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”知识测试卷(答题卷)收交给党总支。
中共安庆七中总支部委员会
2017年12月4日